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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知

关于填报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及进展报告的通知

2023年01月10日 11:31  点击:[]

相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的工作安排,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及进展报告的填报工作已经开始,为顺利完成此项工作,请学院督促项目负责人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

(一)结题项目范围

2022年度需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报告的项目是执行期至20221231日的项目(项目清单见附件1)。请学院科研办一一通知并督促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完成结题。

(二)《报告》撰写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按“关于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的说明(2022版)”(见附件2)及《结题模板》(附件3)要求认真撰写《报告》。

2.《报告》中的摘要包括项目摘要和结题摘要两部分,其中项目摘要的内容从计划书中自动生成,结题摘要须以深入浅出的语言简明扼要地概括出项目的精华,如背景、方向、主要内容、重要结果、关键数据及其科学意义等。

3.《报告》正文分为两个部分:结题部分和成果部分。请按照规定提纲填写。

4.撰写《报告》时,应在“研究成果”页面归集本项目取得的研究成果。不得将待发表或未标注本项目资助的论文列入《报告》;不得将非本人(或参与者)所取得的成果,以及与受资助项目无关的成果列入《报告》;不得直接复制学位论文内容作为《报告》内容。

5.项目资金决算表请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预算制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见附件4)规定填报。资助项目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应按照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编制项目决算,真实全面反映项目资金收、支、余情况,务必做到账表一致、账实相符,并认真编写决算说明(请按决算说明提纲分条撰写,无相关内容可写“无”,不能不写或空着),按规定填报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6.项目资金决算表编制请严格按学校财务处审核提供的数据进行填报。请注意:项目决算数据截止到20221231日。

财务决算数据查询确认:请项目负责人至学校财务处(行政楼二楼财务处大厅),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查询、确认,按要求填报经费决算表,请确保决算数据的真实准确。

关于合作项目请注意:我校申报的基金有多个参与单位的,请项目负责人务必提前准备,提供所有参与单位财务处审核盖章的经费决算表,由项目负责人进行汇总编制,一并交我校财务处审核、确认

(三)《报告》提交及审核流程

1.2023217日(周五)前,请项目负责人将填报完成的《报告》电子版提交学院科研办审核,学院科研办审核通过后通知学校审核,学校审核通过后提交基金委审核。请各位项目负责人及时关注“报告状态”栏,直至变为“基金委已审核”状态,表明审核通过

注:项目负责人实际提交学院审核时间节点由各学院自行规定

2.《报告》经基金委审核通过后(系统“报告状态”栏,变为“基金委已审核”状态),请项目负责人下载打印通过审核后的《报告》版本(附件无需打印装订)打印要求:双面打印,A3中缝装订,一式两份。

3.项目负责人在打印装订的《报告》上签字后,请财务处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完成后,交所在学院科研办审核。

4.202333日(周五)前,请学院科研办将符合要求的《报告》(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封面上需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交学校科发院,同时提交院系结题项目清单(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不在清单中的材料不予接收,不接收个人报送材料。

学院科研办审核结题报告纸质版时请重点核对:《报告》纸质版与系统审核通过后的电子版版本号是否一致项目负责人是否亲笔签名财务部门是否签字盖章;日期是否签署。

请注意:《报告》待基金委审核通过后再打印提交。

5.科研管理部门印章、依托单位公章由科发院统一申请办理,无需项目负责人和学校科研办单独办理。

(四)注意事项

1.负责人确认报告填写完毕、审核无误后再提交。如确需退回修改,请联系学院科研办处理。

2.学院科研办在审核《报告》电子版时,需对《报告》逐页进行审核,对未按照正文提纲(结题部分、成果部分)撰写、项目成果信息有误等情况,退回并通知项目负责人修改。

3.项目准予结题后,基金委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npd.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项目负责人务必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时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4.学院应按照《条例》等要求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基金委将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和单位进行处理。

二、项目进展报告填报

请项目负责人(进展报告填报清单见附件5)登录信息系统,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项目进展报告,撰写模板见附件6);学院及学校按照《条例》及相关管理办法等要求,通过信息系统对项目进展报告进行审核确认,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对未按规定提交项目进展报告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注:已完成进展报告提交的项目负责人请关注基金委审核结果。

三、联系方式

()基金委信息系统技术支持及财务部门咨询电话

()各类事项咨询电话

材料接收组

010-62328591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

010-62317474

财务咨询

010-62327229

010-62327225

010-62329112

010-62326961

010-62328485

各类型项目咨询

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专项项目等

010-62327230

010-62328222

010-62329336

010-62327008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等

010-62327478

010-62329133

010-62325562

联合基金项目

010-62329897

010-62326872

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

010-62327001

() 各部门咨询电话

数理科学部

010-62326911

化学科学部

010-62326906

生命科学部

010-62327200

010-62326916

地球科学部

010-62327157

工程与材料

科学部

010-62326887

信息科学部

010-62326892

管理科学部

010-62326898

医学科学部

010-62328991

010-62328941

交叉科学部

010-62328382

办公室

010-62327087

计划局

010-62326980

政策局

010-62328410

财务局

010-62327229

010-62328485

国际合作局

010-62327001

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

010-62326959

010-62325544

机关服务中心

010-62328591

(二)学校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春娥

联系电话:0717-639135918372378592

办公地址:行政楼330

财务处会计科电话:0717-6392046,行政楼二楼财务大厅

科发院邮箱:kjc@ctgu.edu.cn

国家基金工作交流QQ群:148636841

(三)相关网站地址

自然科学基金委官方网站:https://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站:https://grants.nsfc.gov.cn/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大数据知识管理服务平台:https://kd.nsfc.gov.cn/

(四)材料接收组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

邮政编码:100085  联系电话:010-62328591

附件: 1.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清单

2.关于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的说明

3.结题报告模板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预算制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

5.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进展报告填报清单

6.进展报告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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