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的工作安排,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及进展报告的填报工作已经开始,为顺利完成此项工作,请学院督促项目负责人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
(一)结题项目范围
2022年度需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报告的项目是执行期至2022年12月31日的项目(项目清单见附件1)。请学院科研办一一通知并督促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完成结题。
(二)《报告》撰写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按“关于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的说明(2022版)”(见附件2)及《结题模板》(附件3)要求认真撰写《报告》。
2.《报告》中的摘要包括项目摘要和结题摘要两部分,其中项目摘要的内容从计划书中自动生成,结题摘要须以深入浅出的语言简明扼要地概括出项目的精华,如背景、方向、主要内容、重要结果、关键数据及其科学意义等。
3.《报告》正文分为两个部分:结题部分和成果部分。请按照规定提纲填写。
4.撰写《报告》时,应在“研究成果”页面归集本项目取得的研究成果。不得将待发表或未标注本项目资助的论文列入《报告》;不得将非本人(或参与者)所取得的成果,以及与受资助项目无关的成果列入《报告》;不得直接复制学位论文内容作为《报告》内容。
5.项目资金决算表请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预算制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见附件4)规定填报。资助项目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应按照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编制项目决算,真实全面反映项目资金收、支、余情况,务必做到账表一致、账实相符,并认真编写决算说明(请按决算说明提纲分条撰写,无相关内容可写“无”,不能不写或空着),按规定填报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6.项目资金决算表编制请严格按学校财务处审核提供的数据进行填报。请注意:项目决算数据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
财务决算数据查询确认:请项目负责人至学校财务处(行政楼二楼财务处大厅),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查询、确认,按要求填报经费决算表,请确保决算数据的真实准确。
关于合作项目请注意:我校申报的基金有多个参与单位的,请项目负责人务必提前准备,提供所有参与单位财务处审核盖章的经费决算表,由项目负责人进行汇总编制,一并交我校财务处审核、确认。
(三)《报告》提交及审核流程
1.2023年2月17日(周五)前,请项目负责人将填报完成的《报告》电子版提交学院科研办审核,学院科研办审核通过后通知学校审核,学校审核通过后提交基金委审核。请各位项目负责人及时关注“报告状态”栏,直至变为“基金委已审核”状态,表明审核通过。
注:项目负责人实际提交学院审核时间节点由各学院自行规定。
2.《报告》经基金委审核通过后(系统“报告状态”栏,变为“基金委已审核”状态),请项目负责人下载打印通过审核后的《报告》版本(附件无需打印装订)。打印要求:双面打印,A3中缝装订,一式两份。
3.项目负责人在打印装订的《报告》上签字后,请财务处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完成后,交所在学院科研办审核。
4.2023年3月3日(周五)前,请学院科研办将符合要求的《报告》(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封面上需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交学校科发院,同时提交院系结题项目清单(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不在清单中的材料不予接收,不接收个人报送材料。
学院科研办审核结题报告纸质版时请重点核对:《报告》纸质版与系统审核通过后的电子版版本号是否一致;项目负责人是否亲笔签名;财务部门是否签字盖章;日期是否签署。
请注意:《报告》待基金委审核通过后再打印提交。
5.科研管理部门印章、依托单位公章由科发院统一申请办理,无需项目负责人和学校科研办单独办理。
(四)注意事项
1.负责人确认报告填写完毕、审核无误后再提交。如确需退回修改,请联系学院科研办处理。
2.学院科研办在审核《报告》电子版时,需对《报告》逐页进行审核,对未按照正文提纲(结题部分、成果部分)撰写、项目成果信息有误等情况,退回并通知项目负责人修改。
3.项目准予结题后,基金委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npd.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项目负责人务必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时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4.学院应按照《条例》等要求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基金委将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和单位进行处理。
二、项目进展报告填报
请项目负责人(进展报告填报清单见附件5)登录信息系统,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项目进展报告,撰写模板见附件6);学院及学校按照《条例》及相关管理办法等要求,通过信息系统对项目进展报告进行审核确认,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对未按规定提交项目进展报告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注:已完成进展报告提交的项目负责人请关注基金委审核结果。
三、联系方式
(一)基金委信息系统技术支持及财务部门咨询电话
(一)各类事项咨询电话
材料接收组 |
010-62328591 |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 |
010-62317474 |
财务咨询 |
010-62327229 010-62327225 010-62329112 010-62326961 010-62328485 |
各类型项目咨询 |
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专项项目等 |
010-62327230 010-62328222 010-62329336 010-62327008 |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等 |
010-62327478 010-62329133 010-62325562 |
联合基金项目 |
010-62329897 010-62326872 |
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 |
010-62327001 |
(二) 各部门咨询电话
数理科学部 |
010-62326911 |
化学科学部 |
010-62326906 |
生命科学部 |
010-62327200 010-62326916 |
地球科学部 |
010-62327157 |
工程与材料 科学部 |
010-62326887 |
信息科学部 |
010-62326892 |
管理科学部 |
010-62326898 |
医学科学部 |
010-62328991 010-62328941 |
交叉科学部 |
010-62328382 |
办公室 |
010-62327087 |
计划局 |
010-62326980 |
政策局 |
010-62328410 |
财务局 |
010-62327229 010-62328485 |
国际合作局 |
010-62327001 |
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 |
010-62326959 010-62325544 |
机关服务中心 |
010-62328591 |
(二)学校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春娥
联系电话:0717-6391359,18372378592
办公地址:行政楼330室
财务处会计科电话:0717-6392046,行政楼二楼财务大厅
科发院邮箱:kjc@ctgu.edu.cn
国家基金工作交流QQ群:148636841
(三)相关网站地址
自然科学基金委官方网站:https://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站:https://grants.nsfc.gov.cn/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大数据知识管理服务平台:https://kd.nsfc.gov.cn/
(四)材料接收组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
邮政编码:100085 联系电话:010-62328591
附件: 1.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清单
2.关于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的说明
3.结题报告模板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预算制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
5.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进展报告填报清单
6.进展报告模板
科技发展研究院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