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网站 科研管理系统

个人门户

首页 >> 通知公告 >> 最新通知 >> 正文

最新通知

关于开展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年09月06日 14:20 雷勇 点击:[]


 校属各单位: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开展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2〕134号)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

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专利金奖项目不超过30项,银奖项目不超过60项。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项目不超过10项,银奖项目不超过15项。

二、参评条件

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一)在2020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专利权人是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的,参评项目不超过4项;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评项目总数不超过10项。

三、参评方式

中国专利奖采用项目推荐方式,由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省局)、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组织推荐。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仅限推荐本行业或本领域相关项目。自2021年起,连续两届推荐项目未获奖的协会,暂停推荐资格一年。

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以下简称院士)、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和示范园区推荐的项目以及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示范企业自荐的项目,须经申报单位所在地省级知识产权局对参评条件和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公示后,由省级知识产权局统一推荐,不占省级知识产权局推荐名额。

推荐工作应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优先推荐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突破“卡脖子”技术难题等方面形成的核心专利。

四、材料及时间要求

(一)材料要求

1.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中国专利奖申报书(2022年修订版)》请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门户网站“中国专利奖”专栏下载(https://www.cnipa.gov.cn/col/col394/index.html);

2.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专利权人可以提供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作为经济效益相关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不超过20M;

3.专利授权公告文本。

(二)时间要求

拟申报团队请于2022年10月14日17:00前将相关材料提交科技发展研究院成果管理办公室(邮箱地址kjc@ctgu.edu.cn)。

联 系 人:邬昊洋、纪道斌

联系电话:0717-6392089


附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2〕134号)



科技发展研究院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