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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省科技厅2018年高校产学研合作后补助项目的通知

2017年10月19日 00:00  点击:[]

校属相关学院: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高校院所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研发活动的意见》(鄂政发〔2015〕66号)的要求,鼓励高校大力承接省内企业研发项目,省科技厅现启动2018年高校产学研合作后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为省内具有正式办学资格且具备一定科研能力的高校,合作企业应为省内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经营满1年以上的企业;

2、高校与企业签订规范技术开发合同并已在湖北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中认定登记;

3、企业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之间已按上述合同支付给高校研发经费,且合同执行进展良好;

4、企业与高校合同双方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5、项目强度按企业2017年9月30日前(以支付凭证时间为准)支付给高校研发费用的5%至10%予以补贴,单个项目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

二、申报程序

1、请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附件1、2的申报书及汇总表,各学院科研办于11月2日上午11时前交一式二份纸质申报书(支撑材料按申报书指定顺序合并装订。其中“合同认定登记及技术性收入核定证明单”由市科技局统一在系统生成打印,科技处领取后随申报书纸质盖章返回负责人。但合同必须满足市局要求:技术开发合同;省技术合同认定网上已登记;在省技术合同认定网上填报了免税申请;合同已执行。其中“校企双方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中的三峡大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科技处统一申请后,随申报书纸质盖章返回负责人;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负责人自行准备。其中“银行到款凭证”由负责人自行准备,此项平时在财务处资金科认领到帐款时拍照,打印后到财务处加盖财务专用章;若平时没有拍照的自行联系财务处复印盖章)及一式一份汇总表至科技处社服办,同时报送申报书及汇总表电子版至邮箱:22325302@qq.com,逾期不再受理。

2、网上申报

科技处统一盖章,增加“合同认定登记及技术性收入核定证明单”后发回学院负责人,请项目负责人及时登录省科技厅网站http://jhsb.hbstd.gov.cn/main/index.jsp,登录“科技计划申报”中的“在线申报”系统进行申报,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信息,上传《高校产学研合作后补助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含校企技术开发合同,合同认定登记及技术性收入核定证明单,银行到款凭证(加盖财务专用章)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提交成功获得受理编号。

网上填报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2日。

项目负责人完成网上申报后,请将一式二份申报书及附件交学院科研办,科研办于11月23日上午11时前交到科技处社服办,逾期不再受理。

3、高校推荐

由各高校负责审查项目真实性,完成网上申报推荐,同时各高校将加盖公章的推荐函(附项目汇总表)、高校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加盖公章)、申报书及附件材料各一式2份装订成册,报送省科技厅基础处。

三、其他事项

1、项目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向高校拨付后补助经费,经费使用按照“鄂财企规(2016)3号”文件执行;

2、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按照履职尽责的要求,主动作为、严格把关,对推荐项目真实有效性负责。如项目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伪造成果、同一年度重复申报立项、出具虚假评价或检测报告,骗取财政资金的,将采取警告、记入不良信用记录等处理措施,取消相关高校三年内申报资格。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屈巧丹

联系电话:07176394592

附件1:高校产学研合作后补助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2:高校产学研合作后补助项目申报汇总表.doc

科技处

2017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