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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11-18] 关于科技处到相关单位调研的通知
[11-14] 关于提交三峡大学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的通知
[09-28] 关于修订三峡大学十一五及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第六部分的通知
[06-06] 关于提供申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所需个人信息的紧急通知
[01-15] 科技处关于到各相关单位调研的通知
[12-17] 2008年各单位科技任务分配表
[12-05] 关于提交科研项目及科技成果信息的通知
[08-01] 关于参加 2007 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复评会议答辩的通知
[07-14] 2006年度三峡大学科学技术奖、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评审结果公示
[05-30] 湖北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三峡大学三峡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开放基金第三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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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面包括:  自然科学基金入门    湖北省教育厅项目申报、评审程序
 自然科学基金入门
 
  2.项目申请  
 
4.项目实施
 
 
 
 湖北省教育厅项目申报、评审程序
 
一、项目申报
      1、项目以学院、系、中心为单位,集中申报,将有关材料报送科技处项目管理科,不受理个人申报。
  
    2、报送《湖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同时报送《湖北省教育厅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的数据软盘1份。

    以上工作由院、系、中心和项目申请人完成。
 
    3、报送《湖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登记一览表》一式2份。
  
    4、校学术委员会对研究项目进行全面审查并签署具体意见。
  
    5、学校领导就计划项目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支持和保证研究项目达到预期目标等签署具体意见,并在计划项目申请书上加盖公章。

 
二、项目评审
 
      1、湖北省教育厅科技处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项目方能参与立项评审。
  
    2、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评审委员会负责对项目进行评审。
  
    3、项目立项评审采取会议形式进行(特殊情况采用通讯等其它方式),评审工作采用分组专家主审,评审委员会通审形式进行。
  
    4、湖北省教育厅科技处综合平衡通过评审的项目,并制订当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计划(草案)。
  
    5、计划草案经湖北省教育厅领导审批后正式行文下达到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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