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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           秘级:

 

   水利部重大科技项目合同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项目负责人:

起止年限:

 

 

 

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制

年      月    日

 

 


 

一、研究目标和主要内容(要解决的主要技术难点和问题)

 

 

 

 

 

 

 

 

 

 

 

 - 1 -



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 2 -



三、年度计划内容及考核目标

年度

计划内容

考核目标

 

 

 

 

 

 

 

 

 

 

 

 

-  3 -



四、经费预算

经费投入预算

经费支出预算

科目

预算数(万元)

科目

金额(万元)

水利部拨款

 

土建费

 

其他部委拨款

 

仪器、设备购置费

 

地方拨款

 

材料、燃动费

 

银行贷款

 

加工、试验费

 

国际资助

 

劳务费

 

单位自筹

 

引进软件费

 

其它

 

调研费

 

 

 

管理费

 

 

 

其它

 

合计

 

合计

 



五、年度经费预算

年度

合计

水利部拨款

其他部委拨款

地方拨款

银行贷款

国际资助

单位自筹

其它

 

 

 

 

 

 

 

 

 

 

 

 

 

 

 

 

 

 

 

 

 

 

 

 

 

 

 

 

 

 

 

 

 

 

 

 

- 4 -



六、项目参加人员表

项目参加人员表

姓名

单位

性别

年龄

职称

职务

负责人

 

 

 

 

 

 

 

 

 

 

 

 

 

 

 

 

 

 

 

 

 

 

 

 

主要研究人员

 

 

 

 

 

 

 

 

 

 

 

 

 

 

 

 

 

 

 

 

 

 

 

 

 

 

 

 

 

 

 

 

 

 

 

 

 

 

 

 

 

 

 

 

 

 

 

 

 

 

 

 

 

 

 

 

 

 

 

 

 

 

 

 

 

 

 

 

 

 

 

 

 

 

 

 

 

 

 

 

 

 

 

 

- 5 -



七、合同签约各方

甲方: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

 

负责人(签字)

 

         

公   章

    年   月   日

乙方:项目承担单位

 

项目负责人(签字)

 

项目承担单位负责人(签字)

 

财务负责人(签字)

 

开户银行:

 

帐号:

 

公  章

年  月  日

- 6 -


 

八、共同条款:

    签约各方共同遵守水利部重大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下同):

    1.乙方必须分年度向甲方提出上年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及经费决算的正式报告,提出当年年度计划,于一月底上报,逾期不报,甲方有权暂停拨款。
    乙方需按要求编报专题计划执行情况报告表,并接受甲方及计划下达部门的检查。

    2.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如需修改合同某项条款,需向甲方提出变更内容及其理由的申请报告,经甲方审核报批后实施。末接到正式批准书以前,双方须按原合同条款履行,否则后果由自行修改条款的一方负责。

    3.乙方因主观原因(如:与可行性研究内容有出入、挪用经费、技术措施或某些条件不落实)致使计划无法执行,而要求解除合同,应视不同情况,部分、全部或加倍退还所拨经费:如乙方没有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有权提出中止合同及有关处理建议,报部审定后执行。

    4.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无故解除或不履行合同时,所拨经费、物资不得追回,并承担善后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甲方提出变更合同内容时,要与乙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报批后执行。

    5.本合同签约甲、乙双方均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若有争议或纠纷时,均按管理办法有关条款及国家有关法律处理。

    6.合同正式文本一式三份,甲方、乙方、计划下达部门各一份。

    7.本合同所协议的其它条款如下:
   (1)

 

- 7 -


 

九、附:专家评审意见及专家名单
专家评审意见:

                    

 

 

 

 

 

 

 

专家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8  -

表格来源:水利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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